宣传部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绍兴文理学院校报编辑部工作条例

2011年03月05日  

第一章

第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报》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机关报,是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学校联系师生、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纽带,是展示学校对外形象和塑造学校品牌的重要窗口。校报在宣传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校报担负着在学校引导舆论、交流信息、弘扬新风、培育新人、维护稳定和繁荣文化、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

第二条 校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把握新闻传播的规律和特点,把新闻媒体的共性和校报的个性相结合,把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化相结合,力求贴近校园生活、贴近师生员工、贴近学校实际,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不断提高校报的办报质量和水平。为办好《绍兴文理学院报》,特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本报国内统一刊号 CN330826/(G)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校报编辑部隶属校党委宣传部,由学校提供经费,具体负责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 校报编辑部岗位设置为主任、副主任和责任编辑,校报编辑部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六条 校报编辑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长完成编辑部职责范围的工作。

(二)坚持党的宣传工作方针,遵守新闻纪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办好校报。

(三)负责校报编辑部日常工作,负责每期校报报样的总编辑、初审、送审工作。

(四)负责审定稿费额度,各项日常开支,严格财务手续。

(五)负责校报工作人员(含学生记者)的工作安排、会议、考核和日常管理。

(六)认真完成校报的校内外发行工作,及时完成校报网络版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校及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 校报责任编辑岗位责任

(一)负责所承担版面的策划、采编和审核工作。

(二)负责指导采编人员(指导和培训学生编采人员)开展采编校对工作。

(三)负责大型采访活动及特刊的策划、安排、组织采写及新闻稿件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所承担的编辑部内部事务性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校报内容审定制度

《绍兴文理学院报》实行三级审稿制度:

(一)一审由各版责任编辑在组版过程中完成。要求语句通顺、无错别字;无重大导向性错误,有拿不准的问题逐级请示,把好文章质量关。

(二)二审由编辑部主任完成,对各版稿件进行统筹、协调,把好思想内容关和谋篇布局关。同时对各版编辑交流组稿情况全盘把握,避免重复和遗漏。

(三)终审由宣传部部长完成,负责对宣传舆论导向等进行全面把关。

(四)排版校对后出大样,请宣传部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排。

(五)印刷厂拼版、晒版出上机样时应由编辑部主任再次核对大样。

第九条 校报版面校对制度

(一)校对工作的任务是对原稿负责,消灭排字上的错误,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有关编辑解决,保证报纸的出版质量。

(二)校对工作的主要内容:校对原稿,消灭差错,保证版面的规范化。

校对是报纸编排的最后一关,为确保报纸质量,校对中要严格对以下关键内容:

1人名;

2职务名称;

3组织机构名称;

4专门术语;

5地点;

6数字;

7引用语;

8重要情节;

9各种度量衡单位;

10特别注意标题用语。

(三)校对时必须采取规范的改校符号,保持校样整洁。

(四)校对后,差错率应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

第十条 校报档案管理制度

(一)校报电子版及样报及时整理归档,每年按时报送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二)每期校报留存一定数量的报纸存档,并在醒目位置标注期号。

(三)建立学生记者档案。

第十一条 校报稿酬制度

稿酬标准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提供的经费情况确定。现行的标准为:

(一)每千字稿酬原则上4050元。

(二)简讯稿不足二百字每则15元。

(三)摄影作品每幅1520元。

(四)诗稿每20行以一千字计酬。

(五)版面编辑加工修改过多的稿件,将酌情扣减部分稿酬。

(六)编辑部特约稿件,酌情增加稿酬。

(七)各版责任编辑负责本版稿件稿酬核定工作,稿酬发放由专人负责,并按期及时发放。

第十二条 总结考评制度

总结考评有利于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有利于进一步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校报的质量。

(一)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学生记者及通讯员座谈会等形式,经常进行阶段的总结和交流。

(二)每年开展24次评报工作。

(三)积极参加浙江高校校报协会,中国高校校报协会、中国记协的好新闻、好论文评选和校报展览。

(四)认真进行本部门和个人的年终总结,做好年终述评;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

(五)每年举行一次有代表性的全校校报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不断提高校报质量。

第十三条 编辑部会议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召开编辑部工作会议,讨论部署和总结本学期工作。

(二)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召开学生记者团会议,部署和总结本学期工作;学期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学生记者团会议。

(三)遇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召开会议:需要学习、传达校党委、行政或上级有关精神时;推选好新闻时;确定学生记者、通讯员人选时;遇到重要问题时。

第十四条 编辑部人员培训制度

校报能否为广大师生提供高质量、高层次、内容丰富的精神食粮,校报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是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校报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是编辑部和主管部门应当重视的一项工作,且要制度化。

(一)校报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进行集中的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大局意识。

(二)参加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培训班和学会年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学术交流。

(三)参加浙江高校校报协会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新闻作品的鉴赏力和自身的写作能力。

(四)如有条件,可有计划地安排到专业院校在职进修。

(五)对学生记者进行辅导培训工作,组织学生记者参加讲座和参观交流、采访实习活动;每年在校内组织24次新闻业务知识讲座。

第十五条 校报网络版管理制度

(一)校报网络版内容须与印刷版相同。

(二)校报网络版新开栏目、新增版面,须经宣传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三)校报网络版须及时更新,与印刷版基本保持同步。

(四)校报网络版程序软件及内容须每周备份,并由专人使用专用设备保存。

(五)校报网络版数据库应定期维护,防止被恶意攻击。

第四章 工作准则

第十六条 校报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和窗口,校报工作人员应努力做到: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报方向,树立“为读者服务”和“办报育人”的思想,积极为改革发展作贡献。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觉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努力杜绝各种差错。

(三)公平对待来稿,并树立“为他人作嫁衣”的精神,根据本报的任务、宗旨和每期的中心,从全局出发,挑选、处理、修改好每一篇来稿。

(四)加强同读者、作者的联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本报工作。

(五)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形势与政策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传播、不刊登不适当的内容。

(七)轮流值班搞好室内卫生,并积极参加学校的大扫除,平时注意室内外的卫生保持和环境保护。

第五章 工作规范

第十七条 学习与研究。

(一)要把学习新闻理论和业务知识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来抓,关注新闻舆论界的发展动态。

(二)把理论研究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培养新闻敏感。

(三)熟练掌握消息(含简讯)、通讯、新闻评论、述评等常用新闻体裁的写作方法。

(四)能结合业务撰写论文。

第十八条 采访

(一)能够独立执行采访任务。

(二)采访一般应事先与采访对象约定,重大事件采访要及时。

(三)严守真实性原则,尽可能掌握第一手材料,不得靠道听途说或小道消息获取素材。

(四)不得干扰采访对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尊重其隐私权。

(五)信守承诺,借阅的各种采访资料要按时如数归还。

第十九条 写作

(一)根据新闻事实和掌握的材料,选择合适的新闻体裁。

(二)提倡根据第一手材料写新闻。

(三)语言准确、简洁、通俗、生动、流畅。

(四)内容上要突出重要新闻事实,加大信息量。

(五)提倡写短文,一般消息不超过800字,评论不超过1000字,通讯等专稿不超过3000字。

(六)提倡写法创新,不囿于固定模式。

第二十条 稿件处理

(一)所有稿件必须经过审核方可发表。

(二)稿件取舍以是否具有新闻宣传价值为标准,以指导性和影响性为原则,杜绝一切政治错误或内容不健康的稿件。

(三)重点稿件与一般稿件要分开处理。

(四)对于时间原因影响新闻性的可用稿件,要予以适当技术处理,以突出指导性或影响性。

(五)认真改稿,避免原则性错误和辞章、语句、词语、文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错误。

(六)同一主题、内容或形式的稿件一般要进行合理配置。

(七)精心制作标题。标题要突出核心内容,准确、生动、活泼,避免机械重复事实,忌用煽动性或口号式标题。

第二十一条 版面

(一)版面编排思想要与报道思想一致。重点稿件要突出。

(二)各版稿件要多样化,原则上要有新闻、图片、言论等,发挥版面的综合功能。

(三)标题要醒目,引题、主题和副题要有区分,各司其职, 布局要有美感,避免穿插、转接过多,影响视觉效果。

第二十二条 其它

(一)自然来稿要集中放置,处理情况要及时与作者联系。

(二)批评性稿件一般不针对个人,突出其普遍意义。点名批评要经过宣传部主管领导审定。

(三)学生记者管理制度化、辅导经常化。

第六章 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 采访工作程序

(一)校报工作人员和学生记者采访工作必须经编辑部主任同意,有计划进行。

(二)重大事件、采访学校领导、重要嘉宾、知名学者必须上报至宣传部统一安排,有计划进行。

(三)重大采访选题必须由编辑部统一安排并报宣传部主管领导同意。

(四)采访工作中应事先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第二十四条 编辑出版程序

(一)责任编辑为稿件第一处理人,负责稿件筛选、编辑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为稿件最终责任人,对稿件的修改和编发有最终决定权。

(三)本报出版日期为每月五、十五、二十五日。

(四)校内发行

校内各部门校报的发放由校报编辑部负责,在出报的当日将报纸送到学校收发室,学生记者团发行部及时分发。在校内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设置报刊架,及时更新校报,方便师生取阅。

(五)校外发行

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按期进行报送;与全国各高等院校的领导、宣传部、校报编辑部等进行的报纸交流以及全国各地的校友会和知名校友按月进行发放;学校外派人员等按期进行发放。

校外发行由校报编辑部负责管理。由学生记者团发行部承担的工作,计入勤工俭学报酬。

(六)校报发放稿费时间为:每月8日—18日。

第七章 学生记者团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生记者团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记者团分为校报记者团和摄影记者团,各设团长、副团长。

(二)工作职责:

校报记者团:

1)参与校报版面策划工作,积极提供新闻线索;

2)配合版面责任编辑做好通讯、报道的采写工作;

3)负责校报校内各部门的发放、校报取阅栏的更新工作;

4)负责校报校外交流的邮寄工作;

5)校报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6)负责校报编辑部办公室值班人员的安排和考核工作。

摄影记者团:

7)采编部的摄影记者做好校园新闻图片拍摄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生记者录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学习较好,遵纪守法,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对校报宣传报道工作有热情,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与同学联系比较广泛。

(三)学生记者的产生采用招聘、考察、自荐与编辑部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录用。学生记者团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公开纳新工作,于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推荐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生记者的培训

每学期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通报宣传报道计划和业务培训,内容为:

(一)介绍校报任务、历史沿革、版面安排、栏目设置、稿酬制度等。

(二)布置宣传报道计划。

(三)举办消息、通讯、言论、摄影等知识讲座。

(四)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沟通情况,交流协作经验等。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对外采风或兄弟院校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记者的考核

(一)学生记者团内由部门负责人按照考核细则于每月20号前对本部门学生记者进行工作考核,并于每月22号前将考核结果上报校报记者团团长。每月25日前,编辑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编制勤工助学工资单报送学生处。考核及格及以上的成员按考核结果发放该月工资。

(二)根据学生记者的工作情况,每年经编辑部及记者团各部门负责人讨论评定,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学生记者每学期考核有两次及以上不及格的,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

第八章 奖惩条例

第二十九条 每年度评出校报好新闻奖、新闻创新奖、好版面、好标题等单项奖项,给予适当奖励。

(一)对在重大新问题采写报道中表现突出的本报人员给予奖励;

(二)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并避免重大报道失误者,给予适当奖励;

(三)本报人员在校外重要报刊上发表宣传学校工作的新闻作品,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四)本报人员在外报获重要奖励,给予适当奖励;

(五)违反本工作条例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对新闻工作中出现的政治性错误、政策性错误、导向性错误、新闻严重失实、版面出现重大技术型失误等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

第九章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校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一年三月五日

上一条:绍兴文理学院广播台工作条例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党委宣传部
您是本网站的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