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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反间谍法》宣传教育

2016年03月04日  
前 言

  间谍既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反间谍,亦为反情报。它是指无论平时战时,侦破、防止与制压敌方间谍破坏、颠覆与情报活动或减低其效能的一切措施,目的是确保己方的安全。

  世界各国,尤其是主要大国,历来重视反间谍工作,加强立法反间谍更是大势所趋。美国1917年就颁布《反间谍法》,堪称美国法律体系中最为严厉的法令,对间谍的惩处主张极刑;俄罗斯于2012年11月正式实施《国家秘密修正案》,新法案扩大了“叛国罪”、“间谍罪”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的界定范围;德国等国也有类似的反间谍法,如1986年颁布的《情报合作法》、《联邦宪法保卫局法》等。此外,斯诺登与“棱镜门”事件后,针对美国对欧洲的大规模监听,欧盟正在讨论建立相关的反间谍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与时俱进,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出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信息安全等。这为新形势下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是新时期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下,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加强反间防谍工作,抵御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动的谍战攻势,既是隐蔽战线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也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
  间谍,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孙子兵法·用间篇》就有详细阐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以为谍战离我们很遥远。刺探、蹲守、潜伏、拍照、加密等,这些情形似乎只出现在故事传说中。事实上,就在我们生活中,就在我们身边,就有人经常刺探我国家秘密,危害我国家安全:
  浙江金华,一名男子潜伏到我军基地周围,暗中观察我军各项部署和动态,并通过电话和网络不断将信息发送给境外某间谍。海南海口,一名政府官员与“台商”朋友觥筹交错之际,“台商”朋友开出大价钱,提出要国家涉密文件“作为参考”,该官员半醉半醒之间经不住利诱,走上了泄露国家秘密的不归路。湖南湘潭,少年张某接到一个神秘的快递包裹,他摸出包裹中夹藏的存储卡,对里面的加密资料进行处理,用电子邮件悄悄发往境外,充当了传递情报的“交通员”。
  这些并不是谍战影视剧中的场景,而是近期国内媒体连续披露的数起普通公民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真实案件。随着我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中国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渗透、窃密的主要目标。
  基础知识篇
  1.当前我国反间谍斗争面临着怎样的形势?
  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大量事实表明,随着我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从各自国家战略利益需要出发,不断加大对我间谍情报活动的力度。国家安全机关侦破的大量案件充分说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策反发展我境内人员,刺探、窃取、收买国家秘密,开展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切实加强反间谍斗争十分必要。
  2.什么是间谍行为?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典型案例】间谍组织指使境内行为人实施危害我国家安全的行为郭某某,男,南开大学毕业,军事领域某方面技术专家。20世纪90年代初,郭某某在参加一个远房亲戚婚礼时,结识了某境外间谍人员,随后被该间谍以金钱收买。在明知对方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某某仍然向其提供了大量有关我军队武器装备方面的情报信息,其中包括多项绝密级国家秘密文件及材料,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2007年5月,郭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
  【典型案例】行为人勾结其他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我国内记者吴某于1992年3月结识香港某报记者梁某,交往中,吴曾指点梁在内地进行采访的技巧,引起该香港报社老板的重视,并被聘为该报长期撰稿人,月薪1500港币,稿酬另计,只有一点要求:写写北京的政治。1992年10月,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四大召开,梁赴京采访,一下飞机便迫不及待地约见吴,交给他1.2万港币,并告诉他,老板想搞到十四大报告。常接触文件的吴知道,提供十四大文件的后果不同于一般文章,便本能地拒绝了。然而,他经不住梁的再三利诱,终于丢掉了国格、人格,将当时还是“绝密”件的十四大报告复印件给了梁。于是,该香港报社在十四大前夕全文刊登了十四大报告,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政治影响。吴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什么是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
  (1)间谍组织,是指外国政府或地区政治集团建立的旨在搜集我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我国实施分裂、颠覆、渗透、策反等破坏活动,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组织。
  (2)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我国家安全活动的人。
  【举例说明】西方主要间谍情报机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特别是冷战时期,各国为维护本国利益和安全,纷纷扩充间谍情报机关,使其规模日益庞大。如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和联邦调查局(FBI)、英国秘密情报局(MI6)和秘密保卫局(MI5)、以色列摩萨德(全称情报与特殊使命局)和军事情报局等。
  4.什么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命令、派遣、指使、委托,为间谍组织服务,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
  【典型案例】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吴兵(化名),杭州人,曾在某舰队服役。2003年他在赴澳大利亚探亲期间,被台湾“军情局”隐蔽在悉尼的人员发展。2006年,吴兵接受台湾“军情局”任务,开始在澳大利亚通过互联网开展对中国大陆的情报活动,以招聘信息员为名,大肆勾联我境内人员达数百人,其中部队人员数十名,严重危害我国家利益。2007年,杭州市国家安全局将其逮捕归案,吴兵最终判处死缓。
              工作职责篇
  5.国家安全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主管反间谍工作和其他有关国家安全工作,开展隐蔽战线的斗争,保卫、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安全。
  6.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职权?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行使以下职权:
  (1)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2)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3)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
  (5)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6)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
  (7)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8)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9)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10)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法律知识篇
  7.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哪些权利?
  《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2)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给予奖励。
  (3)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并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及有关部门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典型案例】国家安全机关给予个人奖励2003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某市国家安全局将正在某军工造船厂附近江面观察、拍摄我在建新型军舰的童某某当场抓获。据童某某交代,其被境外间谍组织策反后,按照该间谍组织的指令,多次到广州、湛江等地观察、拍摄我军事目标,将观察到的情况绘制成图案资料,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给该间谍组织,从中获取大量间谍活动经费。最终,童某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本案举报人对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某市国家安全局决定奖励其人民币10000元。
  8.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典型案例】国家安全小组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线索1999年5月,某国家安全小组联络员在互联网上发现一篇介绍某国防重点工程研制进度、近期研制规划和总装、试验情况,以及中央、军委领导亲临研制现场有关情况的文章,立即将该文下载并报告所在市国家安全局。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该行为是某军工研究所工作人员郭某所为。最终,郭某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并受到法律的严惩。

9.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1)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个人向境外非法提供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李某,男,汉族,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员工。2003年3月,国家安全局侦查人员因反间谍工作与李某秘密接触,要求其协助对该公司某工作人员开展侦查工作。同时,侦查人员向其表明该项工作属于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要求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透露给任何人,李某当即表示理解和答应。侦查人员离开后,李某立即向侦查对象报告了其正在被国家安全机关秘密调查的情况。侦查对象获知情况后,立即销毁有关资料并逃离出境。李某的行为导致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工作遭受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失。2004年3月,李某因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0.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应当负行政责任?
  (1)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3)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4)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故意妨碍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任务如某市国家安全局在执行任务时,将侦察车停在路边。个体户王某认为妨碍他做生意,要求将车开走。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说明正在执行公务,希望王配合。王不但不配合,还调来一辆货车停在侦察车前面,又找来一块大木板放在侦察车后,使侦察工作受到严重干扰。该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王某实施了行政拘留。
           大学生防范篇
  11.为何高校学生容易受到境外间谍的“青睐”?
  我国大学生群体已日益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关注和渗透的重要目标。近两年来,仅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证据确凿、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的网络策反境内学生案件,就有近数十起,涉及我10余个省(市、区)。如境外间谍“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渠道,7年来在全国20余个省(市、区)收买利用50余人,其中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大学生在高校里接触到的经济、技术、材料等领域资料或参与的课题、项目,对境外间谍机关来说可能有情报价值;另一方面,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不强、社会经验不多,有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需要寻找一些经济来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其实施经济利诱提供可乘之机。
  12.高校学生常见的涉案途径有哪些?
  一是网络勾联。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借助网聊工具、校园论坛、招聘网站、微信“摇一摇”等物色“调研员”。“受聘”学生先被要求做一些搜集、整理、汇总工作,即便提供的信息不具情报价值,也会定期收到数百乃至数千元酬金。二是赴境外学习交流时被拉拢策反。以赴台学生为例,近年来,赴台大陆学生也成为台湾间谍的刺探和发展目标。目前在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中央大学”、政治大学等高校及周边,已发现多名台湾制内间谍针对大陆赴台学生开展工作。有的鼓动我毕业生报考重要敏感岗位。在被境外组织拉拢策反过程中,一些学生被发展为“情报员”,领取固定月薪,当这种控制力达到一定程度,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就开始安排和支配学生的就业选择和发展道路。
  【典型案例】使用微信“摇一摇”被“附近的人”策反某部队驻地附近高校学生,在微信上添加了一名“附近的人”。该“附近的人”自称是某军事期刊编辑,引诱指使该生观察部队装备情况、行动信息。该“附近的人”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通过安装伪装软件,再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进行搜索,挑选对其有用人员。
  【典型案例】就职前被鼓动报考涉密岗位公务员2012年,浙江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宋飞(化名)在招聘网站上投递简历,自称“市场调研公司专员”的“李华”发来邮件,邀宋飞加盟。李称,该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在大陆投资的外资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宋飞的工作是搜集中央政府部门的政策研究资料和撰写调研报告,报酬在2000—50000元不等,高质量报告奖金丰厚。宋飞先后通过校图书馆、论文期刊数据库、校内学术讲座等渠道搜集资料,向李提交多份“研究报告”。
  2013年1月,宋飞着手报考公务员,李华表示全力支持,为让宋飞全心备考,还暂时停掉“调研课题”,并提供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李华还对宋飞报考基层公务员岗位提出异议,因为“对公司获取信息没有帮助”,建议报考省级机关、智囊和研究部门。正在宋飞准备报考涉密岗位公务员之际,被国家安全机关逮捕。案发后宋飞承认,李华是“放长线钓大鱼”,将来会要求他提供更多内部机密信息。
  【典型案例】赴境外交流学习被拉拢策反许多赴台大陆学生都收到过台湾间谍直接发放或通过在校生、邮件转发的社会调查问卷。问卷一般以询问陆生赴台后印象感观入手,进而调查学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家中有无担任公职(党政军)人员”,以及“是否愿意报考公职人员”。给出肯定答案的学生会被“格外关照”。有学生被建议返回大陆后,积极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给予备考资助”。一名赴台短期交流的大陆女生被台湾间谍威逼利诱策反,该生返回大陆后与境内涉密部门人员“交友”,索取涉密刊物,拍照后传给与她联系的台湾间谍,此后该间谍被派驻东南亚,该学生还多次赴境外交递资料。
  13.大学生如何增强反间防谍意识?
  (1)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牢记“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识别能力,特别是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更加需要严守国家秘密。
  (2)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发现境外人员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有从事间谍活动的嫌疑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高校保卫部门报告。
  (3)出国学习、旅游前,应了解、掌握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抵制境外间谍组织、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威胁、利诱等行为。
  (4)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不应在网上公布自己参与过的军事与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研项目,相关经历可以在与用人单位直接接触时介绍。如遇网上有人提供明显高于市场平均薪资水平的工作,应提高警惕,予以认真识别,必要时可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
  14.在境内外受胁迫或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应该怎么办?
  中国公民在境内受胁迫或受诱骗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定要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并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应当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网络防范篇
  15.间谍案件中的网络勾联策反是指什么?
  网络勾联策反,是指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跨国公司、境外记者、刊物编辑、军事爱好者等身份,以学术交流、投资评估、发表文章等名义,利用互联网的开放、便捷、隐蔽等特点,通过电子邮件、MSN、QQ等网络联络工具,针对特定网络用户开展的渗透、策反和窃密活动。
  互联网的兴起使得传统间谍手段显得代价高昂,通过网络勾联策反既增强了间谍活动的隐秘性,又降低了风险和成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人,庞大的网民群体对境外间谍机构来说是最廉价的情报源。不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正是看准了这一点,频频对我网民实施网络勾联策反活动,采取“漫天撒网,重点捕鱼”的战术,将急于挣钱又缺乏防范意识的网民发展成为其服务的情报人员。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互联网勾联策反我境内人员后,为了及时、隐蔽地向被策反对象传递情报经费,通常会要求被策反对象利用虚假证件或窃取他人证件开设银行帐户,将间谍经费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地下钱庄”、国际转汇款等方式付给提供情报的境内人员。境外间谍机情报构利用互联网进行勾联策反活动,具有隐蔽、快捷、安全、便利等特点,对我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危害,需要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警惕。
  16.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如何对我网民实施勾联策反?
  国家安全机关在破案过程中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对我网民实施勾联策反:在网上交往过程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不同网民的身份,设计编造“军事刊物记者”、“研究机构工作人员”等虚假身份,对急于寻找工作机会和赚钱的网民进行感情拉拢和金钱诱惑,从要求搜集价值不高、敏感性不强的普通信息开始,逐步发展成为其伺机搜集情报工具,甚至直接提出以金钱收买情报。对已被策反的有的网民,还会要求其在我内部网站上植入病毒程序,以大批量直接获取情报。
  【典型案例】网上勾联提供我军事情报2012年4月,当某省学生徐鹏考入重点大学时,他在QQ群里发了一条求助帖。徐鹏父母都在农村,家里生活贫困,他在网上“寻求学费资助 2000元”。不久,一网名“MissQ”的人回帖,询问了徐鹏的全名、手机号、就读院校和专业,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徐鹏喜出望外,把银行卡号告诉对方,第二天就收到2000元人民币汇款。徐鹏按这名“好心人”的建议,写了收条,用手机拍了照,然后通过QQ传给对方。徐鹏当时知道,“MissQ”是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需要为客户“搜集解放军部队装备采购方面的期刊资料”,希望徐鹏协助。作为资助学费的回报,徐鹏痛快地答应了,但没能在校图书馆找到相关资料,而“MissQ”也未强求。
  这么好赚的钱,让当时正在实习的徐鹏心理发生变化,他开始觉得实习“又苦又累钱又少”。2012年5月,徐鹏主动联系“MissQ”,对方向他提供一份“田野调查员”的兼职,月薪2000元。徐鹏所在的某市有一个军港码头和一家历史悠久的造船厂,他的“调研”工作就是到军港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到船厂观察、记录在造在修舰船的情况,并将有船舰方位识别的电子地图做成文档,提供给“MissQ”。双方约定的传送方法是,手机短信约好时间,这边徐鹏把加密文档上传至网络硬盘,那边“MissQ”立即从境外登录下载。
  2013年5月,徐鹏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徐鹏承认,做调研员不久,他就意识到对方是境外间谍。他曾因内心极度不安主动放弃学校的一些荣誉,但利诱当前,又难以拒绝对方。
           公民举报方法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时应该怎么办?
  公民和组织发现有人涉嫌从事间谍行为时,应当立即拨打各地举报电话: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 0571-88820000
  宁波市国家安全局 0574-87834785
  温州市国家安全局 0577-88337891
  金华市国家安全局 0579-82342508
  绍兴市国家安全局 0575-85154671
  嘉兴市国家安全局 0573-82532189
  湖州市国家安全局 0572-2108029
  台州市国家安全局 0576-88539009
  衢州市国家安全局 0570-3035551
  丽水市国家安全局 0578-2133152
  舟山市国家安全局 0580-2022527
  此外,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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